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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類科共用卷
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法制類科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財稅行政類科
民法10415單選題

甲開車撞上騎機車的乙,雙方因為不想費時訴訟,乃達成和解,由甲賠償乙相關損害5 萬元,乙則不對甲提起民刑事訴訟。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該和解契約與確定判決有相同效力
B乙後來覺得 5 萬元太少,得表示反悔請甲再次協商
C甲若後來發現乙作為請求賠償依據的醫療證明書及機車修理單據是造假,得撤銷和解契約正確答案
D即使和解契約成立,乙仍得另對甲主張侵權行為的相關責任
答案與詳解
C
正確答案
和解契約有拘束雙方效力,但若和解基礎文件造假構成詐欺,受害方可撤銷和解。

為什麼答案是 C

乙以偽造的醫療證明及修理單據作為請求金額基礎,屬於以詐術使甲陷於錯誤而締約,構成因詐欺而為意思表示,甲得依民法規定撤銷該和解契約。這是和解得被撤銷的典型情形。

考點:訴訟外vs訴訟上和解考點:契約拘束力考點:詐欺撤銷考點:和解創設效力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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