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護理師基本護理學(包括護理原理、護理技術)與護理行政114 年第 24 題單選題
有關護理人員法之規範,下列敘述何者最適當?
A停業應自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報請原發執業執照機關備查
B停業逾三年者,應辦理歇業
C受停業處分仍執行業務者,廢止其護理師證書
D護理人員將證照租借予不具護理人員資格者使用,廢止其護理人員證書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護理人員法罰則與執業管理:租借證照廢止證書,停業處分違規廢止執照,異動應30日內備查。
為什麼答案是 D
護理人員將證照租借他人使用者,情節重大,依法直接廢止其「護理人員證書」,敘述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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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護理人員法罰則與執業管理:租借證照廢止證書,停業處分違規廢止執照,異動應30日內備查。
抓關鍵字「租借證照」最嚴重,直接廢止「證書」;停業違規先廢止「執照」;異動報備一律「30日」。
逐選項分析
A✕
停業報備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報請原發執業執照機關備查,而非一年。
B✕
護理人員法無停業逾三年應辦理歇業之規定(醫師法為停業逾一年應辦理歇業),屬干擾選項。
C✕ 陷阱
受停業處分仍執行業務者,依法應廢止其「執業執照」,而非直接廢止護理師證書。
D✓ 正確
護理人員將證照租借他人使用者,情節重大,依法直接廢止其「護理人員證書」,敘述正確。
護理人員法 執業管理與罰則對照
| 違規/異動情形 | 法定期限/處分 | 法條依據 |
|---|
| 歇業、停業、復業或變更處所 | 30日內報請備查 | 第14條 |
| 受停業處分仍執行業務 | 廢止「執業執照」 | 第33條 |
| 受廢止執照處分仍執行業務 | 廢止「護理人員證書」 | 第33條 |
| 將證照租借他人使用 | 廢止「護理人員證書」 | 第34條 |
命題者常將「執業執照」與「護理人員證書」混淆。證書是資格證明,執照是執業許可。違規情節較輕(如停業期間偷跑)先廢止執照;情節重大(如借牌、廢照後仍執業)才剝奪資格(廢止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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