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不動產經紀人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113 年第 3 題單選題
經紀人員違反業務規範時,應負之法律責任,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未經所屬經紀業同意為他經紀業執行業務,而為自己或他經紀業執行仲介或代銷業務者,應予以六個月以上三年以下之停止執行業務之懲戒處分正確答案
B在執行業務過程中,未向與委託人交易之相對人解說不動產說明書之內容者,應予申誡
C對於因業務知悉或持有之他人秘密,無故洩漏者,應予申誡
D執行業務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交易當事人致其受有損害者,應與經紀業負連帶賠償責任
A正確答案
(A)違反第16條僅應「申誡」而非停止執行業務處分,敘述錯誤,故選(A)。
為什麼答案是 A
錯誤。此為違反第16條(專任一經紀業)情形,依第31條Ⅰ①僅應予『申誡』;停止執行業務處分是針對違反第19條Ⅰ(收取差價)者。本選項張冠李戴,為應選之錯誤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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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A)違反第16條僅應「申誡」而非停止執行業務處分,敘述錯誤,故選(A)。
1.先區分第31條懲戒兩款:違反第16/22Ⅰ/23/25條→申誡;違反第19Ⅰ條(賺差價)→6個月以上3年以下停止執行業務。2.(A)描述違反第16條(不得為他經紀業執行業務)卻套用停止執行業務處分→錯誤。3.(B)(C)對應第23、25條皆為申誡;(D)為第26Ⅱ連帶賠償,均正確。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錯誤。此為違反第16條(專任一經紀業)情形,依第31條Ⅰ①僅應予『申誡』;停止執行業務處分是針對違反第19條Ⅰ(收取差價)者。本選項張冠李戴,為應選之錯誤敘述。
B✕
正確。違反第23條(以不動產說明書向相對人解說),依第31條Ⅰ①應予申誡。
C✕
正確。違反第25條(無故洩漏業務知悉之他人祕密),依第31條Ⅰ①應予申誡。
D✕
正確。第26條Ⅱ明定經紀業因經紀人員執行業務之故意或過失致交易當事人受損害,應與經紀人員負連帶賠償責任。
陷阱在於把『申誡』情形(違反第16條)誤植為『停止執行業務』。記住停止執行業務(6月~3年)的單一直接事由只有違反第19條Ⅰ『收取差價/不正利益』,其餘第16、22Ⅰ、23、25條皆是申誡;申誡累計3次才轉為停止執行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