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不動產經紀人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113 年第 1 題單選題
不動產說明書係不動產交易過程中極為重要之資訊揭露文件,下列關於不動產說明書之敘述,何者與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之規定不符?
A不動產之買賣如委由經紀業代銷者,不動產說明書應由經紀業指派經紀人簽章
B經紀人員在執行業務過程中,應以不動產說明書向與委託人交易之相對人解說
C經紀人員於提供解說後,應將不動產說明書交由委託人簽章正確答案
D雙方當事人簽訂買賣契約書後,不動產說明書視為買賣契約書之一部分
C正確答案
不動產說明書無須「委託人」簽章,應由聽取解說的「相對人」簽章,且依法視為契約之一部分。
為什麼答案是 C
不動產說明書「無須委託人簽章」,且應由聽取解說的「相對人」簽名或蓋章。選項稱交由委託人簽章為錯誤敘述,故為本題正解。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不動產說明書無須「委託人」簽章,應由聽取解說的「相對人」簽章,且依法視為契約之一部分。
看到「委託人簽章」直接選!說明書是給買方(相對人)看的,當然是相對人簽名確認,委託人(賣方)不用簽。
逐選項分析
A✕
代銷案件亦適用本條例規定,應由經紀業指派經紀人製作不動產說明書並簽章,選項敘述正確。
B✕
法規明定經紀人員在執行業務過程中,應以不動產說明書向與委託人交易之「相對人」解說,選項敘述正確。
C✓ 正確
不動產說明書「無須委託人簽章」,且應由聽取解說的「相對人」簽名或蓋章。選項稱交由委託人簽章為錯誤敘述,故為本題正解。
D✕
雙方簽訂買賣或租賃契約書時,經紀人應將說明書交付相對人,且該說明書依法視為契約書之一部分,選項敘述正確。
不動產說明書核心考點
| 階段 | 行為人 | 法定動作 |
|---|
| 製作 | 經紀人 | 指派經紀人依規定製作並簽章 |
| 解說 | 經紀人員 | 向交易「相對人」解說 |
| 簽章 | 相對人 | 相對人於解說後簽名或蓋章 (委託人免簽) |
| 效力 | 雙方 | 視為買賣或租賃契約書之一部分 |
命題者故意將「相對人」替換為「委託人」。不動產說明書旨在保障買方(相對人)的資訊接收權,故法規明定由相對人簽章確認已聽取解說,委託人(賣方)無須在說明書上簽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