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無照駕駛汽車,被警查獲,甲即提出新臺幣2千元,請免開罰。試問甲之行為應以何罪論處?
A刑法第122條第3項違背職務行求賄賂罪
B刑法第122條第3項違背職務交付賄賂罪
C貪污治罪條例第11條第1項違背職務之期約賄賂罪
D貪污治罪條例第11條第1項及第4項違背職務之行求賄賂罪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貪污治罪條例為特別法。第11條第1項處罰對公務員違背職務行賄,第4項則規範「不具公務員身分者」亦適用之。甲單方提出賄款,精準該當本條項之「行求」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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