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聽力師公會理事、監事之敘述,下列何者符合聽力師法之規定?
A聽力師公會有違反法令、章程者,主管機關得廢止公會理事、監事之執業執照
B聽力師公會之理事、監事任期均為3年,其連選連任之次數沒有限制正確答案
C聽力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監事之當選,以直轄市、縣(市)聽力師公會選派參加之會員代表為限
D各級聽力師公會得置候補理事、候補監事;其名額最多各1位
答案與詳解
依聽力師法第49條,理事、監事任期均為3年。法規僅規定「連選連任者不得超過二分之一」及「理事長之連任以一次為限」,並未限制一般理監事連任的「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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