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第 222 條規定,故意或重大過失之責任,不得預先免除。依此規定,實務上認定非屬故意及重大過失責任即得預先免除。此種解釋係採取何種解釋方法?
A反面推論
B類推適用正確答案
C目的性限縮
D歷史解釋
答案與詳解
【官方公告正解】類推適用係指法律就某案型未設規定,因其與已規定案型具相同法理,而援用該規定填補漏洞。嚴格言之,本題由民法第222條反推輕過失得免除,並非補法律漏洞,而是從明文規定的反面意思推論,通說應屬反面推論。官方以B為正解,可能係將「由規定者推及未規定者」之推論方式廣義理解為類推。建議考生以官方答案作答,但理解上仍應掌握反面推論之正確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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