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法制類科行政法107 年第 8 題單選題
公務人員甲接獲長官乙命令簽辦某件公文,甲發現乙之命令與相關法令有違。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甲負有向乙報告該命令違法之義務
B乙未以書面署名下達命令者,甲應向再上一級機關長官報告正確答案
C乙以書面署名下達命令者,甲即應服從,但其命令有違刑事法律者,不在此限
D乙之命令若非屬其監督之範圍,甲自無服從義務
B正確答案
公務員服從義務採「相對服從說」:認命令違法應報告,長官以書面署名下達即須服從(違反刑事法律例外)。非書面者公務員可請求書面,拒絕視為撤回,不是向「再上一級長官」報告。
為什麼答案是 B
錯誤。非書面署名下達時,依第3條第2項公務員得「請求其以書面署名為之」,拒絕則「視為撤回命令」,並非向再上一級機關長官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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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公務員服從義務採「相對服從說」:認命令違法應報告,長官以書面署名下達即須服從(違反刑事法律例外)。非書面者公務員可請求書面,拒絕視為撤回,不是向「再上一級長官」報告。
反向題選錯誤。記住公務員服務法第3條:非書面時「請求書面、拒絕即撤回」,沒有「向再上一級報告」這回事,B直接出局。
逐選項分析
A✕
公務員服務法第3條第1項明定,認命令違法者「應負報告之義務」,敘述正確。
B✓ 正確
錯誤。非書面署名下達時,依第3條第2項公務員得「請求其以書面署名為之」,拒絕則「視為撤回命令」,並非向再上一級機關長官報告。
C✕
長官以書面署名下達者公務員即應服從,但命令違反刑事法律者無服從義務,與第3條第1項但書一致,正確。
D✕
服從義務以「長官監督範圍內」所發命令為限,非監督範圍之命令自無服從義務,符合第3條前段,正確。
公務員服從義務流程(公務員服務法§3)
| 情境 | 公務員應為 | 效果/責任 |
|---|
| 長官監督範圍外命令 | 無服從義務 | — |
| 認命令違法 | 負報告義務 | 提醒長官 |
| 長官以書面署名下達 | 即應服從 | 責任由該長官負 |
| 命令違反刑事法律 | 無服從義務 | 縱書面亦不服從 |
| 長官非以書面署名下達 | 得請求其書面署名 | 拒絕→視為撤回命令 |
B選項把法定的「請求長官以書面署名、拒絕則視為撤回命令」偷換成「向再上一級機關長官報告」。考生若對第3條第2項流程不熟,易誤以為有越級報告機制,實際上法條只設計請求書面與視為撤回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