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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法制類科行政法10724單選題

有關交通裁決事件及其救濟程序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交通裁決事件,一律以警察機關作為被告機關正確答案
B交通裁決事件,得由違規行為地之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管轄
C交通裁決事件之裁判,得不經言詞辯論為之
D針對交通裁決事件之第一審判決不服,得上訴於管轄之高等行政法院
答案與詳解
A
正確答案
舊制僅A錯;現行第一審已改為高等行政法院地方行政訴訟庭,因此A、B均錯,C與D仍可成立。

為什麼答案是 A

依行政訴訟法規定,交通裁決事件應以「作成裁決之處分機關」(如監理所/站)為被告,警察機關僅為舉發機關,不得作為被告。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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