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檢-國民小學教育原理與制度108 年第 36 題單選題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補救教學作業注意事項」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招收人數每班以8-15人為原則
B國語文、數學及英語於一至九年級均得實施
C辦理時間為正式課程或課餘時間、寒暑假、住校生夜間輔導正確答案
D在寒暑假時,每班教學總節數以寒假四十節、暑假八十節為原則
C正確答案
補救教學(現已更名為「學習扶助」)規定每班 6-12 人,英語科自三年級起實施,寒假 20 節、暑假 80 節,辦理時間彈性多元。
為什麼答案是 C
敘述正確。辦理時間非常彈性,包含正式課程時間(通常採抽離式教學)、課餘時間、寒暑假,以及針對住校生的夜間輔導皆可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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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補救教學(現已更名為「學習扶助」)規定每班 6-12 人,英語科自三年級起實施,寒假 20 節、暑假 80 節,辦理時間彈性多元。
用常識判斷:國小英語三年級才開始教,不可能一到九年級都有補救;寒假很短不可能上到 40 節。刪除 B、D,A 的人數太多不符補救精神,秒選 C。
逐選項分析
A✕
人數錯誤。為確保教學品質與個別化指導,每班招收人數以 6 至 12 人為原則,最多不超過 12 人(偏遠地區得視情況下修),而非 8-15 人。
B✕ 陷阱
年級錯誤。國語文、數學確實為一至九年級均得實施;但「英語科」配合課綱規定,自國小三年級起才開始實施學習扶助。
C✓ 正確
敘述正確。辦理時間非常彈性,包含正式課程時間(通常採抽離式教學)、課餘時間、寒暑假,以及針對住校生的夜間輔導皆可實施。
D✕
節數錯誤。寒暑假期間的教學總節數,以寒假 20 節、暑假 80 節為原則。選項中寒假 40 節時數過長,不符規定。
學習扶助(原補救教學)核心規定
| 項目 | 規定內容 | 考點提醒 |
|---|
| 編班人數 | 6 至 12 人為原則 | 小班制,低於6人需專案報准 |
| 實施科目 | 國語、數學(1-9年級)
英語(3-9年級) | 常考英語科的起始年級(小三) |
| 辦理時間 | 正式課程、課餘、寒暑假、夜間 | 正式課程通常採「抽離式」 |
| 寒暑假節數 | 寒假 20 節、暑假 80 節 | 寒假較短,節數僅為暑假的四分之一 |
考選部最愛在「實施年級」設陷阱。考生常直覺認為國、英、數三科都是從一年級開始補救,但忽略了現行課綱中,英語科是從國小三年級才開始正式教學,因此補救教學也是從三年級才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