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等-社會行政社政法規大意110 年第 39 題單選題
「勞動基準法」規定雇主不得僱用未滿幾歲之人從事工作?
A正確答案
勞基法第 45 條:雇主原則上不得僱用未滿 15 歲之人從事工作,屬童工保護核心條文。
為什麼答案是 A
勞基法第 45 條明定「雇主不得僱用未滿 15 歲之人從事工作」,但國中畢業或經主管機關認定不妨害身心健康者不在此限。此為我國童工保護的年齡底線。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勞基法第 45 條:雇主原則上不得僱用未滿 15 歲之人從事工作,屬童工保護核心條文。
記口訣:「15 歲以下是童工禁區,15-16 歲是童工(特別保護)」。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勞基法第 45 條明定「雇主不得僱用未滿 15 歲之人從事工作」,但國中畢業或經主管機關認定不妨害身心健康者不在此限。此為我國童工保護的年齡底線。
B✕ 陷阱
15 歲以上未滿 16 歲者稱為「童工」,是「可以僱用但需特別保護」的對象,不是禁止僱用年齡。易與 A 混淆。
C✕
17 歲在勞基法上並無特別意義,既非禁止僱用年齡,也非童工分界點。
D✕ 陷阱
18 歲是民法成年年齡(112 年起)及「非童工」分界(滿 16 歲以上即非童工),但不是禁止僱用的年齡下限。
勞基法年齡分級一覽
| 年齡 | 身份 | 規範 | 法條 |
|---|
| 未滿 15 歲 | 禁止僱用(例外:國中畢業) | 原則不得工作 | 勞基法§45 |
| 15-未滿 16 歲 | 童工 | 不得從事繁重或危險性工作、每日不得超過 8 小時 | 勞基法§44、§47 |
| 未滿 18 歲 | 未成年工 | 不得夜間工作(晚 8 點至翌晨 6 點) | 勞基法§48 |
| 滿 18 歲 | 一般勞工 | 適用一般勞動條件 | 勞基法一般規定 |
本題考「禁止僱用年齡」而非「童工年齡」。考生常把「童工 = 15-16 歲」誤記為「未滿 16 歲才能工作」,選到 B。記住:15 歲是「可否僱用」的分水嶺,16 歲是「童工/非童工」的分水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