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何者就其職務相關事項,有出席立法院委員會接受質詢或備詢之義務?
A司法院秘書長正確答案
B監察院院長
C地方自治團體首長
D考試院院長
A正確答案
司法院秘書長屬政府人員,須列席立法院委員會備詢;院長依權力分立原則不受質詢拘束。
為什麼答案是 A
司法院秘書長為政府人員,非院長本身,就職務相關事項須列席委員會備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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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司法院秘書長屬政府人員,須列席立法院委員會備詢;院長依權力分立原則不受質詢拘束。
記住:五院院長基於權力分立通常不受立院質詢,但院屬幕僚人員(如秘書長)就職務相關事項仍有列席備詢義務。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司法院秘書長為政府人員,非院長本身,就職務相關事項須列席委員會備詢。
B✕
監察院為獨立機關,監察院長基於權力分立不受立法院質詢。
C✕
地方自治團體首長非中央政府人員,不受立法院質詢或備詢拘束。
D✕
考試院院長基於權力分立原則,不負向立法院報告及備詢之義務。
立法院質詢/備詢對象區分
| 對象 | 性質 | 是否受立院質詢/備詢 |
|---|
| 行政院院長及各部會首長 | 負責向立院報告並備質詢 | 是(憲法明定) |
| 司法院、考試院、監察院院長 | 獨立行使職權,權力分立 | 否(實務上不受質詢) |
| 各院秘書長等政府人員 | 幕僚人員,非機關首長 | 是,得就職務事項備詢 |
| 地方自治團體首長 | 地方層級,非中央政府人員 | 否 |
考生易將「院長」與「秘書長」混為一談,誤以為五院院長皆須備詢;實則基於權力分立原則,僅行政院對立法院負責,其餘三院院長不受質詢,但其所屬幕僚人員(如秘書長)仍可能因職務關係到會備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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