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有關職業自由及平等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以應考人學經歷作為分類考試之標準,並進而採取不同考試內容暨及格標準,不符平等原則正確答案
B修正前之身心障礙者保護法以視障為分類標準,使非視障者不得從事按摩業,不符合平等權之保障
C藥事法與規範其他醫事人員執業處所之規定雖有不同,尚不生牴觸憲法第7條平等原則之問題
D入出國及移民法有關「跨國(境)婚姻媒合不得要求或期約報酬」之規定,與憲法保障人民平等權之意旨尚無違背
答案與詳解
本敘述錯誤。依釋字第682號解釋(中醫師特考案),因應考人學經歷不同,採取不同考試內容及及格標準,係為追求維護國民健康之重要公共利益,其分類標準與目的之達成間具有實質關聯,與憲法第7條平等原則無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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