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mly題庫立即開始練習
國營聯招 企管企業概論、法學緒論11027單選題

我國繼受歐陸成文法典,所以法律條文之文字解釋構成司法工作之重點。請問下列何者非法律解釋的方法?

A文義解釋
B體系解釋
C習慣解釋正確答案
D目的解釋
答案與詳解
C
正確答案
法律解釋方法包含文義、體系、目的、歷史等;「習慣解釋」並非法學公認的法律解釋方法,習慣在法律中屬法源地位,而非解釋方法。

為什麼答案是 C

「習慣解釋」並非法學方法論中公認的法律解釋方法。習慣(慣例)在法律體系中的角色是「法源」(民法第1條:民事,法律所未規定者,依習慣),而非一種解釋文義或條文的方法,故此為本題正解(非法律解釋方法)。

考點:文義解釋考點:體系解釋考點:習慣≠解釋方法考點:目的解釋
載入中…

想練更多企業概論、法學緒論考古題?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Download on theApp Store即將推出Google Play
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