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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財稅行政類科離島地區公務人員考試四等-財稅行政類科
民法概要10413單選題

甲明知其所有A屋已燒毀,卻仍與乙訂立買賣A屋之契約。此契約之效力如何?

A得撤銷
B無效正確答案
C效力未定
D得解除
答案與詳解
B
正確答案
買賣標的物於契約成立前已滅失,屬自始客觀給付不能,契約無效。

為什麼答案是 B

民法第246條第1項:以不能之給付為契約標的者,其契約為無效。A屋於訂約前已燒毀,屬自始客觀給付不能,契約自始無效。甲明知不能還訂約,更須負締約上過失責任(§247)。

考點:撤銷要件考點:自始給付不能考點:效力未定考點:解除權前提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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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