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 2 類科共用卷 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財稅行政類科離島地區公務人員考試四等-財稅行政類科民法概要104 年第 14 題單選題委任人任意終止委任契約而有可歸責事由者,對於受任人應否負損害賠償責任?A無損害賠償責任。因委任契約係建立在人的信賴關係上,本得任意終止B無損害賠償責任。但委任契約中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C委任人於任何時期終止契約,均應負損害賠償責任D委任人於不利於受任人之時期終止契約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