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不動產經紀人民法概要112 年第 16 題單選題
甲委託乙代為尋覓對象結婚,並承諾事成後給予乙報酬新臺幣 10 萬元。關於婚姻居間契約,下列何者正確?
A甲乙間的契約,無效
B乙得對甲請求給付報酬
C乙對甲無報酬請求權正確答案
D婚姻居間契約不得約定報酬
C正確答案
婚姻居間契約有效,但報酬約定無請求權,屬自然債務。
為什麼答案是 C
正確。民法第573條明文規定婚姻居間報酬「無請求權」,屬自然債務。甲若自願給付10萬元,不得以不當得利請求返還;但若甲不付,乙無法訴請給付。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婚姻居間契約有效,但報酬約定無請求權,屬自然債務。
記住:婚姻居間「契約有效、報酬不能討」=自然債務。甲已付不能討回,未付則乙不能請求。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錯誤。婚姻居間契約本身有效,非無效契約。只是其中「報酬約定」不得強制請求,但契約效力本身不受影響。很多考生誤以為整個契約無效,這是陷阱。
B✕
錯誤。依民法第573條規定,因婚姻居間而約定報酬者,就其報酬無請求權。乙雖幫甲介紹成功,仍不得起訴請求給付。
C✓ 正確
正確。民法第573條明文規定婚姻居間報酬「無請求權」,屬自然債務。甲若自願給付10萬元,不得以不當得利請求返還;但若甲不付,乙無法訴請給付。
D✕ 陷阱
錯誤。法律並未禁止「約定」報酬,約定仍有效,只是該報酬「無請求權」。不能約定 vs 不能請求是兩回事,考選部最愛這樣偷換概念。
婚姻居間契約三層次
| 層次 | 效力 | 說明 | 法條 |
|---|
| 契約本身 | ✅ 有效 | 婚姻居間契約合法有效 | 民法§565 |
| 報酬約定 | ✅ 有效 | 可以約定,但... | 民法§573 |
| 報酬請求 | ❌ 無請求權 | 屬自然債務,不得強制 | 民法§573 |
| 已付報酬 | ✅ 不得返還 | 自願給付後不能要回 | 民法§180 |
最大陷阱是誤以為「無請求權」=「契約無效」或「不得約定」。實際上三者層次不同:契約有效、約定有效、但報酬不得強制請求。立法理由是避免婚姻淪為商業買賣,但不否認契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