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不動產經紀人民法概要112 年第 5 題單選題
甲向乙推銷一只古董錶,甲出價新臺幣(下同)10 萬元問乙要不要買,乙答覆說:「如果 8 萬元我就買」,請問乙的答覆性質上為何?
C正確答案
乙將原要約條件變更後回覆,視為拒絕原要約並為新要約,故為要約。
為什麼答案是 C
乙變更甲的出價條件(10 萬→8 萬)回覆,性質上是拒絕甲的原要約,並向甲提出新的交易條件,構成一個新的要約,等待甲承諾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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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乙將原要約條件變更後回覆,視為拒絕原要約並為新要約,故為要約。
看到「變更條件回覆」→ 民法 160 條直接鎖定「新要約」!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要約之引誘是「誘使他人向自己提出要約」的表示,如商品標價陳列。乙明確說出價格願意購買,已是具體交易意思表示,非單純誘引。
B✕ 陷阱
承諾必須「完全同意」要約內容。甲要約 10 萬,乙回 8 萬,條件不一致,依民法第 160 條第 2 項,將要約擴張、限制或變更而承諾者,視為拒絕原要約而為新要約。
C✓ 正確
乙變更甲的出價條件(10 萬→8 萬)回覆,性質上是拒絕甲的原要約,並向甲提出新的交易條件,構成一個新的要約,等待甲承諾與否。
D✕
意思實現指依習慣或事件性質無需通知承諾,以事實行為使契約成立(民法 161 條),如飯店收到訂房信直接備房。乙有明確口頭回覆,非意思實現。
契約成立的意思表示類型
| 類型 | 定義 | 法律效果 | 本題對應 |
|---|
| 要約之引誘 | 誘使他人向自己要約 | 不受拘束 | × |
| 要約 | 表明契約內容欲訂約 | 相對人承諾即成立 | ✓ 乙 8 萬 |
| 承諾 | 完全同意要約內容 | 契約成立 | ×(條件不同) |
| 意思實現 | 以事實行為代通知 | 契約成立 | × |
考生直覺會選 B 承諾,因為乙「回答」了。但承諾的核心是「同一性」——內容必須與要約完全一致。只要變更價格、數量、條件任一項,就轉換為新要約,這是民法第 160 條第 2 項明文規定的典型考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