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不動產經紀人民法概要107 年第 2 題單選題
A 公司董事長甲於 5 月 1 日上午告訴其助理乙致函於丙,表示願以一億元購買其工廠。乙於5 月 2 日上午發信,信於 5 月 4 日到達丙處。經查,甲於 5 月 2 日晚上心肌梗塞死亡,丙於 5 月 6 日函覆 A 公司為承諾,試問買賣契約是否成立?
A買賣契約不成立
B買賣契約效力未定,需視 A 公司繼任董事長是否承認決定其效力
C買賣契約效力未定,需視甲之繼承人是否承認決定其效力
D買賣契約成立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要約人死亡不影響意思表示效力(民法第95條第2項),契約仍有效成立。
逐選項解析
A買賣契約不成立✕ 易錯陷阱
誤以為要約人死亡要約失效。但民法第95條第2項明定:表意人於發出通知後死亡,不影響意思表示之效力。且本件當事人是 A 公司,非甲個人。
B買賣契約效力未定,需視 A 公司繼任董事長是否承認決定其效力✕ 錯誤
契約已有效成立,非效力未定。新任董事長無須承認,公司本就受原要約拘束。
C買賣契約效力未定,需視甲之繼承人是否承認決定其效力✕ 易錯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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