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不動產經紀人民法概要107 年第 3 題單選題
下列有關使者之敘述,何者錯誤?
A使者係在傳達他人的意思表示
B使者得為無行為能力人
C身分行為不可藉使者傳達其意思表示正確答案
D使者未適時傳達的危險由表意人承擔
C正確答案
身分行為嚴禁「代理」,但可以使用「使者」傳達本人已決定的意思表示,選項C敘述錯誤為本題正解。
為什麼答案是 C
身分行為(如結婚、離婚)因具高度屬人性嚴禁「代理」,但本人決定後,得使用「使者」傳達意思表示(如代送離婚協議書),故本選項敘述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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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身分行為嚴禁「代理」,但可以使用「使者」傳達本人已決定的意思表示,選項C敘述錯誤為本題正解。
秒解口訣:身分行為「不可代理,可傳話」。使者只是傳聲筒,不需要行為能力,風險由本人承擔。
逐選項分析
A✕
使者僅為傳達機關,負責傳達表意人已經決定的意思表示內容,本身不具備獨立決定的權限。
B✕
使者僅是傳達訊息的工具,不需要具備任何行為能力,因此無行為能力人(如幼童)亦可擔任使者。
C✓ 正確
身分行為(如結婚、離婚)因具高度屬人性嚴禁「代理」,但本人決定後,得使用「使者」傳達意思表示(如代送離婚協議書),故本選項敘述錯誤。
D✕
使者被視為表意人的延長工具,若使者發生遲誤傳達或傳達錯誤的風險,依法理應由使用使者的表意人自行承擔。
使者與代理人核心對照表
| 比較項目 | 使者(傳達機關) | 代理人(獨立機關) |
|---|
| 意思表示 | 僅傳達表意人已決定之內容 | 獨立決定並為意思表示 |
| 行為能力 | 無行為能力人亦可擔任 | 限制行為能力人即可(民法104) |
| 身分行為 | 得使用使者傳達 | 嚴禁代理 |
| 風險歸屬 | 遲誤或錯誤風險由表意人承擔 | 依代理相關規定處理 |
考生極易將「禁止代理」與「禁止使用使者」混淆。身分行為(如結婚、兩願離婚)因具高度屬人性,嚴禁「代理」(不能幫別人決定結婚),但不禁止使用「使者」傳達本人已決定的意思表示(例如幫忙遞交離婚協議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