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mly題庫
專技普考-不動產經紀人民法概要107 年第 25 題單選題

甲有子女乙丙二人,乙與丁結婚後育有一女戊,丙收養一女己;然乙卻因工時過長,過勞而亡。甲於乙死亡後兩年亦病逝。有關甲遺產之繼承,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戊、己得以代位繼承
B丙、戊為甲的遺產繼承人正確答案
C丙、戊、己為甲的遺產繼承人
D丙、丁、戊、己均為甲的遺產繼承人
答案與詳解
B
正確答案
甲死亡時,乙已先死亡,故由乙之女戊代位繼承;丙仍為現存子女可直接繼承,答案為 B。

逐選項解析

A戊、己得以代位繼承✕ 錯誤
錯。戊可以代位繼承,因其父乙於甲死亡前已死亡;但己不行,因丙並未先於甲死亡,己無代位繼承原因。
B丙、戊為甲的遺產繼承人✓ 正確
C丙、戊、己為甲的遺產繼承人✕ 錯誤
錯。己雖為丙之養女,依收養規定與婚生子女同,但她只是甲之孫輩;在丙仍生存時,己不會成為甲遺產繼承人。
D丙、丁、戊、己均為甲的遺產繼承人✕ 錯誤

立即註冊,看完整詳解

這題的完整詳解,註冊就能看 · 每天 2 題免費

精選詳解
  • 完整逐選項解析
  • 秒殺解題技巧與破題關鍵
  • 關鍵知識表整理
  • 陷阱與易錯提醒
  • 同考點歷屆題庫連續刷題與錯題本
接著練習整份考卷查看 107 年 專技普考-不動產經紀人《民法概要》完整試題與解答

民法概要 相關題目

想練更多民法概要考古題?

Examly 收錄 50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Exam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