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代理經紀公證人普通考試-一般保險公證人保險法規概要112 年第 10 題單選題
因保險費到期未交付而停止效力之人壽保險契約,有下列何種情形時,會恢復該契約之效力?
A要保人於停止效力之日起 6 個月內清償保險費、保險契約約定之利息及其他費用後,自清償日上午零時起,恢復效力
B要保人於停止效力之日起 6 個月後清償保險費、保險契約約定之利息及其他費用後,自清償翌日上午零時起,恢復效力
C要保人於停止效力之日起 6 個月後申請恢復效力,保險人於要保人申請恢復效力之日起 5 日內要求要保人提供被保險人之可保證明,保險人於收到要保人提供之可保證明後第 20 日,為拒絕之表示正確答案
D要保人於停止效力之日起 6 個月內申請恢復效力,保險人於要保人申請恢復效力之日起 5 日內要求要保人提供被保險人之可保證明,保險人於收到要保人提供之可保證明後第 10 日,為拒絕之表示
C正確答案
停效6個月內清償翌日復效;6個月後復效保險人得要求可保證明,收到後逾15日未拒絕視為同意。
為什麼答案是 C
依保險法第116條第4項,保險人收到可保證明後15日內不為拒絕者,視為同意復效。保險人於第20日才拒絕已逾期,依法視為同意,故契約恢復效力。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停效6個月內清償翌日復效;6個月後復效保險人得要求可保證明,收到後逾15日未拒絕視為同意。
看到「收到可保證明後第20日拒絕」,因已逾法定的15日拒絕期限,依法視為同意復效,故選C。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依保險法第116條第3項,停效起6個月內清償,應自清償「翌日」上午零時起恢復效力,而非「清償日」。
B✕
停效起6個月後申請復效,保險人得要求提供可保證明並予審核,並非單純清償保費即可自翌日自動恢復效力。
C✓ 正確
依保險法第116條第4項,保險人收到可保證明後15日內不為拒絕者,視為同意復效。保險人於第20日才拒絕已逾期,依法視為同意,故契約恢復效力。
D✕ 陷阱
停效起6個月內申請復效,屬於「無條件復效」,無須提供可保證明,只要清償相關費用後翌日即自動恢復效力,保險人無權要求可保證明並拒絕。
人壽保險停效後之復效規定(保險法第116條)
| 申請時點 | 可保證明 | 復效生效時點/條件 |
|---|
| 停效起 6 個月內 | 無須提供(保險人不得要求) | 清償保費及利息等費用後,翌日上午零時起復效 |
| 停效起 6 個月後 | 保險人得於申請起 5 日內要求提供 | 收到證明後 15 日內未拒絕,視為同意復效 |
考生常混淆「6個月內」與「6個月後」的復效條件。6個月內是「無條件復效」(清償即翌日復效,無須可保證明);6個月後是「有條件復效」(保險人得要求可保證明,且有15日審核期,逾期未拒絕才視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