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承攬運送人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原則上承攬運送人應自行運送物品正確答案
B承攬運送人為保全其報酬之清償,得按其比例對運送物有留置權
C原則上承攬運送人對託運物之毀損或遲到應負責任
D承攬運送人填發提單給委託人者,視為承攬人自行運送,不得另行請求報酬
A正確答案
承攬運送人原則上是「找運送人」而非「自己運」,A 敘述顛倒了角色本質。
為什麼答案是 A
錯誤敘述(本題要選)。承攬運送人是以自己名義,為他人計算,使運送人運送物品而受報酬者,原則上並非自行運送,而是找運送人來運。只有填發提單或介入時才視為自行運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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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承攬運送人原則上是「找運送人」而非「自己運」,A 敘述顛倒了角色本質。
承攬運送人 = 居間找運送人的中間商,不是自己扛貨上車的人,看到「應自行運送」就是錯。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錯誤敘述(本題要選)。承攬運送人是以自己名義,為他人計算,使運送人運送物品而受報酬者,原則上並非自行運送,而是找運送人來運。只有填發提單或介入時才視為自行運送。
B✕
正確。民法第 662 條規定,承攬運送人為保全其報酬及墊款之受償,得按其比例,對運送物有留置權,屬法定留置權。
C✕
正確。民法第 661 條規定,承攬運送人對於託運物品之喪失、毀損或遲到應負責任,除非能證明其於物品之接收、保管、運送人之選定等無過失,屬推定過失責任。
D✕ 陷阱
正確。民法第 664 條規定,承攬運送人填發提單於委託人者,視為承攬人自己運送,不得另行請求報酬,此為「介入權」規定,避免雙重報酬。
承攬運送人 vs 運送人
| 比較 | 承攬運送人 | 運送人 |
|---|
| 角色 | 居間找運送人 | 實際運送 |
| 是否自運 | 原則否 | 是 |
| 責任 | 推定過失責任 | 通常事變責任 |
| 介入 | 填發提單視為自運 | 本即自運 |
最大陷阱在於把「承攬運送人」當成「運送人」。承攬運送人本質是「找人運」的中間商,並不自己運送;只有在填發提單或行使介入權時才例外視為自運。A 選項把例外當原則,故為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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