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等-地政土地行政大意110 年第 2 題單選題考點:申訴程序考點:復審適用範圍
桃園市 A 地政事務所股長甲,因業務疏失遭主管長官記申誡一次,依現行制度應如何救濟?
A向該服務機關提起申訴正確答案
B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起復審
C向桃園市政府提起訴願
D向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爭訟
A正確答案
申誡屬「管理措施」非懲戒處分,依公務人員保障法走申訴程序,向服務機關提起。
逐選項解析
A向該服務機關提起申訴申訴程序✓ 正確
申誡屬工作條件或管理措施,非改變公務員身分之處分。依公務人員保障法,應先向服務機關(A 地政事務所)提起申訴,不服再向保訓會提再申訴。
B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起復審復審適用範圍✕ 易錯陷阱
復審是針對「改變公務員身分或重大影響權益」之行政處分(如免職、記過以上之懲戒),申誡尚未達此程度,不能提復審。易與申訴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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