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偶像歌手與乙演藝公司訂立演唱會契約。丙酒駕撞傷甲。甲住院長達1年,共花費醫療費用若干元,因無法舉行演唱會,而受有無法取得依演唱會契約所應得分紅之損害。甲因這次車禍受傷,精神頗受折磨,且期間完全無法履行其對乙所負之演唱義務。乙公司因接受退票,而受有處理退票費用之損害,以及受有若干營業上損失。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甲得請求丙賠償所支出之醫療費用
B乙得請求丙賠償所受之營業上損失正確答案
C甲得請求丙賠償非財產上損害
D甲得請求丙賠償演唱會所應得分紅之損害
答案與詳解
乙並非車禍直接被害人,其營業損失係因與甲契約關係間接受影響,屬純粹經濟上損失,丙對乙並無侵權責任,此敘述錯誤(即題目要選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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