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已喪妻,有子女乙、丙二人。甲培養乙子赴美留學花費新臺幣(下同)500 萬元。丙女結婚時,甲花費 500 萬元購買小套房一間贈與丙。甲死亡時留有財產 500 萬元。甲之遺產分割時,乙可分得多少遺產?
A0 元
B250 萬元
C500 萬元正確答案
D750 萬元
答案與詳解
乙留學費屬父母扶養義務,不歸扣;丙的結婚贈與500萬雖屬特種贈與要歸扣,應繼財產=500+500=1000萬,乙應得500萬,丙500萬須扣除已受贈500萬,故實得0。乙拿滿5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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