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關於短期消滅時效之敘述,何者錯誤?
A僱傭關係所涉薪資之請求權,因 2 年間不行使而消滅正確答案
B商人、製造人、手工業人所供給之商品及產物之代價,因 2 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C會計師之報酬及其墊款請求權之行使,因 2 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D醫師之診費、報酬及其墊款請求權之行使,因 2 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答案與詳解
錯誤敘述,為本題答案。薪資屬「一年或不及一年之定期給付債權」,依民法第126條適用5年短期時效,非2年。易與商品代價的2年時效混淆。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