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何種情形,非屬民法第 184 條第 2 項:「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之案型?
A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將甲自己之 A 車交予無駕照之乙駕駛,乙開 A 車撞傷丙
B雇主甲違反勞工保險條例規定,未為勞工乙加入勞工保險,乙因而受有損失
C常務董事甲違反民法第 35 條規定,未為法人向法院聲請宣告破產,致法人之債權人乙受有損害
D民營銀行行員甲未依銀行內部規定,辦理擔保品之鑑價,致銀行不能受足額清償之危險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銀行內部作業規定僅為行員職務守則,屬私人企業內規,非國家制定之法律或法規命令,不符「保護他人之法律」要件,故非184條第2項案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