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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類科共用卷
普考-財稅行政普考-商業行政
民法概要10621單選題

乙將其所有之A筆記型電腦設定質權於甲,甲因不當使用致該電腦故障,送請善意之丙修繕。因修繕費用甚高,甲無力支付,A電腦遭丙留置。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丙對甲得主張對A有留置權,但丙對乙不得主張對A有留置權
B甲之質權不得對抗善意留置權人丙正確答案
C甲之質權成立在先,其效力優先於成立在後之留置權
D甲喪失質物之占有,其質權因而消滅
答案與詳解
B
正確答案
留置權與質權競合時,法定擔保物權(留置權)優先於意定擔保物權(質權),且善意留置權人得對所有權人主張權利。

為什麼答案是 B

依民法第932條之1規定,留置權與質權競合時,留置權優先於質權。丙為善意留置權人,其權利優先於甲之質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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