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對乙有A債權,並由乙提供其不動產供甲設定抵押權,以擔保A債權。如A債權之時效已完成時,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對乙之債權已消滅,甲不得再請求乙為給付
B乙不知時效完成仍履行其債務時,得依不當得利請求甲返還
C即使乙再以契約承認該債務,亦不生任何效力
D甲於時效完成後5年內,仍得實行為擔保A債權之抵押權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民法第145條第1項規定,以抵押權擔保之債權,其請求權雖經時效消滅,債權人於時效消滅後5年內,仍得就抵押物取償。本選項與法條文義完全吻合,為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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