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合會者,謂由會首邀集二人以上為會員,互約交付會款及標取合會金之契約。下列關於合會之敘述,何者錯誤?
A法人不得為會員正確答案
B會首不得兼為同一合會之會員
C無行為能力人不得參加其法定代理人為會首之合會
D首期合會金應經投標,由得標會員取得
答案與詳解
官方公告為正解(視為錯誤敘述)。但依民法第 709-2 條第 1 項:「會首及會員,以自然人為限。」法人本來就不得為會員,A 的敘述其實是「正確」的法律規則。若題目問「何者錯誤」,A 並非錯誤。此為本題答案疑義所在,建議實務上以官方公告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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