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司法院釋字第732號解釋,捷運設施毗鄰地區土地徵收案,報請徵收交通事業所必須者以外之毗鄰地區土地所依據之法律,違反下列何種原則,而與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及居住自由之意旨有違?
A信賴保護原則
B平等原則正確答案
C比例原則
D法律明確性原則
答案與詳解
本題正解為「比例原則」。釋字第732號明確指出,為土地開發目的徵收「非交通事業所必須」之毗鄰地區土地,並非達成目的所不得不採之必要手段,手段與目的失衡,違反憲法第23條之比例原則,與保障人民財產權及居住自由之意旨有違。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