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考試四等考試-財稅行政類科民法概要105 年第 3 題單選題
下列何種事項,檢察官得向法院聲請?
A清算人不能勝任職務時,向法院聲請解除清算人之職務
B對於財團董事有違反章程之行為時,向法院聲請宣告無效正確答案
C因情事變更,致財團目的不能達成時,向法院聲請解散
D法人財產不能清償債務時,向法院聲請破產
B正確答案
檢察官得聲請宣告財團董事違反章程之行為無效,其他選項多為利害關係人、主管機關或董事之權責。
為什麼答案是 B
依民法第64條,財團董事有違反捐助章程之行為時,法院得因主管機關、「檢察官」或利害關係人之聲請,宣告其行為為無效。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檢察官得聲請宣告財團董事違反章程之行為無效,其他選項多為利害關係人、主管機關或董事之權責。
記住「財團董事違規,檢察官可管」,其他清算找利害關係人、情事變更找主管機關、破產找董事。
逐選項分析
A✕
依民法規定,清算人不能勝任職務時,法院得因「利害關係人」之聲請解除其任務,並非檢察官之權限。
B✓ 正確
依民法第64條,財團董事有違反捐助章程之行為時,法院得因主管機關、「檢察官」或利害關係人之聲請,宣告其行為為無效。
C✕
因情事變更致財團目的不能達到時,由「主管機關」斟酌捐助人意思變更其目的及組織或解散之,非由檢察官聲請。
D✕
法人財產不能清償債務時,應由「董事」即向法院聲請破產,此為董事之法定義務,並非檢察官之聲請事項。
法人相關法院聲請權人比較
| 事項 | 聲請權人 | 法源依據 |
|---|
| 清算人不能勝任 | 利害關係人 | 民法第40條 |
| 財團董事違反章程 | 主管機關、檢察官、利害關係人 | 民法第64條 |
| 財團目的不能達到 | 主管機關(逕為變更或解散) | 民法第65條 |
| 法人財產不能清償債務 | 董事(應聲請破產) | 民法第35條 |
題目將不同法人事項的聲請權人混雜,考生易將「主管機關」或「利害關係人」的權限誤認為檢察官的權限。特別注意財團法人監督中,檢察官僅在董事違反章程時有聲請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