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升官等公務薦任-財稅行政稅務法規106 年第 18 題單選題
甲公司今年度出售兩筆其持有之上市公司股票。第一筆股票持有滿4年,出售所得為1,000萬元;第二筆股票持有滿2年,出售損失為700萬元。請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應自今年度之基本所得額中減除200萬元
B兩筆交易之總應計入之所得為負數,故應於以後年度之所得中減除
C應計入今年度基本所得額之金額為150萬元正確答案
D應計入今年度基本所得額之金額為300萬元
C正確答案
營利事業出售持有滿3年以上股票之證券交易所得可享半數免計入基本所得額,但須先與未滿3年之證券交易損失互抵。
為什麼答案是 C
總證券交易所得300萬與滿3年股票所得1,000萬取小者(300萬),其半數150萬免計入,故應計入金額為1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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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營利事業出售持有滿3年以上股票之證券交易所得可享半數免計入基本所得額,但須先與未滿3年之證券交易損失互抵。
總證券交易所得 = 1,000萬 - 700萬 = 300萬。滿3年以上股票所得為1,000萬。取兩者較小值300萬的半數(150萬)作為免計入金額,故應計入基本所得額為 300萬 - 150萬 = 150萬元。
逐選項分析
A✕
免計入基本所得額之金額應為150萬元,而非200萬元。
B✕ 陷阱
兩筆交易之總證券交易所得為正數300萬元(1,000萬 - 700萬),並非負數。
C✓ 正確
總證券交易所得300萬與滿3年股票所得1,000萬取小者(300萬),其半數150萬免計入,故應計入金額為150萬元。
D✕ 陷阱
300萬元為互抵後之總證券交易所得,未扣除持有滿3年以上股票可享有的半數免計入優惠。
關鍵知識表
| concept | description |
|---|
| 營利事業證券交易所得計入基本所得額 | 營利事業出售持有滿3年以上之股票,其交易所得扣除交易損失後之餘額為正者,以餘額之半數計入當年度基本所得額。若同時有未滿3年之損失,應先計算總損益淨額,與滿3年損益淨額取其小者,再計算半數免計入金額。 |
考生可能誤將滿3年股票所得1,000萬先減半為500萬,再扣除700萬損失得出負數;或互抵得出300萬後忘記減半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