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升官等公務薦任-財稅行政稅務法規106 年第 4 題單選題
許先生於106年7月17日死亡,死亡時遺有房地產一處:土地市價5,000萬元,公告現值3,500萬元,公告地價2,000萬元;房屋市價1,000萬元,評定標準價格500萬元。又許先生於105年12月27日贈與妻子1,000萬元,106年2月14日贈與其女友500萬元,請問許先生的遺產總額為多少?
A3,500萬元
B5,000萬元正確答案
C5,500萬元
D6,000萬元
B正確答案
遺產總額 = 土地公告現值 3500萬 + 房屋評定標準價格 500萬 + 死亡前2年內贈與配偶 1000萬 = 5000萬。
為什麼答案是 B
土地以公告現值3,500萬計、房屋以評定標準價格500萬計,加計死亡前2年內贈與配偶的1,000萬(擬制遺產),合計5,000萬。女友非遺贈稅法第15條所列對象,不拉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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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遺產總額 = 土地公告現值 3500萬 + 房屋評定標準價格 500萬 + 死亡前2年內贈與配偶 1000萬 = 5000萬。
土地用公告現值、房屋用評定標準價格;死亡前2年內贈與配偶、直系血親等須視為遺產拉回計算。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3,500萬只算土地公告現值,漏掉房屋評定標準價格500萬與死亡前2年內贈與配偶1,000萬。
B✓ 正確
土地以公告現值3,500萬計、房屋以評定標準價格500萬計,加計死亡前2年內贈與配偶的1,000萬(擬制遺產),合計5,000萬。女友非遺贈稅法第15條所列對象,不拉回。
C✕ 陷阱
5,500萬是把贈與女友的500萬也算進擬制遺產,但女友不屬於配偶或直系血親等法定親屬,不適用死亡前2年內贈與視為遺產。
D✕ 陷阱
6,000萬是把配偶1,000萬+女友500萬全部拉回,且可能誤用市價。女友不屬擬制遺產對象,算錯。
遺產標的估價原則
| 標的 | 估價基準 | 本題金額 | 是否計入 |
|---|
| 土地 | 公告現值 | 3,500萬 | ✅ |
| 房屋 | 評定標準價格 | 500萬 | ✅ |
| 死亡前2年贈與配偶 | 贈與時價值 | 1,000萬 | ✅ 擬制遺產 |
| 死亡前2年贈與女友 | — | 500萬 | ❌ 非法定對象 |
陷阱一:市價不是遺產稅估價基準,土地用公告現值、房屋用評定標準價格。陷阱二:死亡前2年內贈與「女友」不拉回,因她非遺贈稅法第15條所列配偶或法定親屬。考生易把所有贈與都視為擬制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