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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升官等公務薦任-財稅行政稅務法規10620單選題

王小姐106年退休,服務年資共20年,並選擇兼領分期退休金及一次退休金。分期領取退休金之年金現值為900萬元,當年度領取之一次領退休金為100萬元,分期領退休金為50萬元。請問當年度申報退職所得時之可減除金額為多少? 提示:財政部公告106年度計算退職所得定額免稅之金額如下: 一、一次領取退職所得者,其所得額之計算方式如下: (1)一次領取總額在新臺幣(下同)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以下者,所得額為。 (2)超過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未達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部分,以其半數為所得額。 (3)超過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部分,全數為所得額。 二、分期領取退職所得者,以全年領取總額,減除元後之餘額為所得額。 三、兼領一次退職所得及分期退職所得者,前二款規定之可減除之金額,應依其領取一次及分期退職所得之比例分別計算之。

A正確答案
B
C
D
答案與詳解
A
正確答案
兼領比例:一次10%、分期90%。一次可減除18萬×20×10%=36萬;分期78.1萬×90%=70.29萬,合計約104.2萬。

為什麼答案是 A

正確。依兼領比例分別計算可減除金額後加總,為當年度申報退職所得之可減除金額。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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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