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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升官等公務薦任-財稅行政稅務法規10614單選題

黃小姐捐贈一批珠寶給臺北市政府,然該項財產因某些客觀因素,致捐贈時之價值與取得成本有顯著差異時,應如何計算其可列舉扣除之捐贈金額?

A若納稅義務人已提出實際取得成本之證明文件,則需以實際取得成本為捐贈金額
B應將該項財產出售後,以其取得之現金為捐贈金額
C由稽徵機關依財政部訂定之標準核定捐贈金額正確答案
D由納稅義務人提出時價之相關資料,並由受贈單位認定捐贈金額
答案與詳解
C
正確答案
非現金捐贈若時價與成本顯著差異,由稽徵機關依財政部訂定標準核定扣除金額。

為什麼答案是 C

依財政部函釋,非現金財產捐贈之價值與成本有顯著差異時,由稽徵機關依財政部訂定之標準核定,避免納稅人高報扣除額。

考點:原則vs例外考點:名詞偷換考點:稽徵機關核定考點:職權混淆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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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