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團體協約之存續期間,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團體協約得以定期、不定期或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簽訂之
B團體協約為定期者,其期限不得超過3年;超過3年者,縮短為3年
C團體協約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者,其工作於3年內尚未完成時,視為以3年為期限簽訂之團體協約
D團體協約為不定期者,當事人之一方於團體協約簽訂半年後,得隨時終止團體協約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錯誤!團體協約法第31條規定,不定期團體協約當事人一方於「簽訂1年後」得隨時終止,並應於3個月前以書面通知他方,非「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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