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考-勞工行政勞工行政與勞工法規大意107 年第 9 題單選題考點:仲裁人數門檻考點:裁決決議門檻
依據勞資爭議處理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勞資爭議仲裁委員會由主任仲裁委員召集,其由委員3人組成者,應有全體委員出席,經出席委員過半數同意,始得作成仲裁判斷;其由委員5人或7人組成者,應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出席,經出席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始得作成仲裁判斷
B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應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出席,並經出席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始得作成裁決決定
C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指派調解人進行調解者,應於收到調解申請書7日內為之
D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應指派委員1人至3人,依職權調查事實及必要之證據,並應於指派後20日內作成調查報告,必要時得延長20日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調查期限為指派後20日內完成,必要時可延長20日。
逐選項解析
A勞資爭議仲裁委員會由主任仲裁委員召集,其由委員3人組成者,應有全體委員出席,經出席委員過半數同意,始得作成仲裁判斷;其由委員5人或7人組成者,應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出席,經出席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始得作成仲裁判斷仲裁人數門檻✕ 易錯陷阱
仲裁委員會由3人組成者,需全體出席、過半數同意正確;但5人或7人組成者,應有過半數(非三分之二)委員出席,經出席委員過半數同意,即可作成仲裁判斷。
B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應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出席,並經出席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始得作成裁決決定裁決決議門檻✕ 易錯陷阱
裁決委員會應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出席,並經出席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始得作成裁決決定;並非僅須二分之一以上委員出席。此為常見數字陷阱。
C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指派調解人進行調解者,應於收到調解申請書7日內為之✕ 錯誤
D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應指派委員1人至3人,依職權調查事實及必要之證據,並應於指派後20日內作成調查報告,必要時得延長20日✓ 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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