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身障五等-財稅行政類科稅務法規大意115 年第 18 題單選題
有關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出售不動產適用房地合一課稅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個人房地合一交易課徵所得稅係採分離課稅,不併計綜合所得總額
B個人房地合一交易,不論有無應納稅額皆須於移轉登記之次日起30天內申報
C個人符合財政部公告非自願因素,交易持有期間在5年以下房屋、土地,適用20%稅率
D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損失,得自交易日以後5年內之房屋、土地交易所得減除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房地合一稅採分離課稅,交易損失可後抵 3 年(非 5 年),D 錯誤。
為什麼答案是 D
錯誤。房地合一交易損失得自交易日以後「3 年內」之房地交易所得減除,而非 5 年。題目寫 5 年是最常見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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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房地合一稅採分離課稅,交易損失可後抵 3 年(非 5 年),D 錯誤。
記口訣「損失抵 3 年」:房地合一的虧損扣抵期間是 3 年,不是 5 年,別跟營所稅虧損扣抵 10 年搞混。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房地合一稅 2.0 採「分離課稅」,按持有期間適用 45%/35%/20%/15% 稅率,不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計算。
B✕
正確。個人房地合一交易,不論盈虧、有無稅額,都必須於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之次日起 30 天內申報,逾期會被處罰。
C✕ 陷阱
正確。符合財政部公告非自願因素(如調職、失業、重病等)者,持有 5 年內出售可適用 20% 優惠稅率,避免被課 45% 或 35% 重稅。
D✓ 正確
錯誤。房地合一交易損失得自交易日以後「3 年內」之房地交易所得減除,而非 5 年。題目寫 5 年是最常見陷阱。
房地合一稅 2.0 個人適用稅率(持有期間)
| 持有期間 | 境內居住者稅率 | 備註 |
|---|
| 2 年以內 | 45% | 打擊短期炒作 |
| 超過 2 年~5 年 | 35% | |
| 超過 5 年~10 年 | 20% | |
| 超過 10 年 | 15% | 長期持有優惠 |
| 非自願因素(5年內) | 20% | 需財政部公告情形 |
| 自住優惠 | 10% | 400 萬免稅額+ 6 年 1 次 |
D 選項把「3 年」改成「5 年」是房地合一最經典陷阱。考生容易聯想到「持有 5 年」的稅率級距或綜所稅相關的 5 年,但虧損後抵期間就是 3 年,沒有例外。務必記牢「損失抵 3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