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身障五等-財稅行政類科稅務法規大意115 年第 48 題單選題
依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3規定,自106年1月28日起至119年12月31日止,購買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電動車輛並完成登記者,免徵該等車輛應徵之貨物稅。但電動小客車免徵金額以完稅價格新臺幣多少元計算之稅額為限,超過部分,不予免徵?
A120萬元
B140萬元正確答案
C180萬元
D200萬元
B正確答案
電動小客車免徵貨物稅,完稅價格上限 140 萬元,超過部分仍要課稅。
為什麼答案是 B
依貨物稅條例第 12 條之 3,電動小客車免徵金額以完稅價格 140 萬元計算之稅額為限,超過部分仍應課徵貨物稅,防止豪華電動車享受過度租稅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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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電動小客車免徵貨物稅,完稅價格上限 140 萬元,超過部分仍要課稅。
記口訣「電動車免稅,一四零封頂」,140 萬是豪華車與一般車的分水嶺。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120 萬元為誘答數字,非現行貨物稅條例第 12 條之 3 所定之免徵上限。考生若記憶模糊易誤選。
B✓ 正確
依貨物稅條例第 12 條之 3,電動小客車免徵金額以完稅價格 140 萬元計算之稅額為限,超過部分仍應課徵貨物稅,防止豪華電動車享受過度租稅優惠。
C✕
180 萬元非法定門檻,易與其他稅目(如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的金額混淆。
D✕
200 萬元屬高價車常見門檻(如營業稅外加稅額計算),但非電動車貨物稅免徵上限。
貨物稅條例第 12 條之 3 電動車輛免稅重點
| 項目 | 內容 |
|---|
| 適用期間 | 106/1/28 ~ 119/12/31 |
| 適用對象 | 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電動車輛 |
| 優惠內容 | 免徵貨物稅 |
| 電動小客車上限 | 完稅價格 140 萬元為限 |
| 超過部分 | 不予免徵,仍課貨物稅 |
本題陷阱在「完稅價格 140 萬」與其他稅目常見門檻(如特銷稅 300 萬、豪華車 200 萬)容易混淆。務必記住:電動小客車貨物稅免徵上限是 140 萬元完稅價格,不是售價,也不是其他稅目的門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