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身障五等-財稅行政類科稅務法規大意115 年第 12 題單選題
依所得稅法規定,綜合所得稅課徵範圍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居住者有中華民國來源所得除免稅所得外,應課徵綜合所得稅正確答案
B居住者海外所得應全額計入基本所得額
C居住者大陸地區來源所得應全額計入基本所得額
D非居住者有中華民國來源所得,免徵所得稅
A正確答案
綜合所得稅採「屬地主義」,居住者與非居住者之中華民國來源所得皆須課稅;大陸所得併入綜合所得稅,海外所得達100萬才計入基本所得額。
為什麼答案是 A
依所得稅法第2條規定,凡有中華民國來源所得之個人,除法定的免稅所得外,皆應就其中華民國來源之所得課徵綜合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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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綜合所得稅採「屬地主義」,居住者與非居住者之中華民國來源所得皆須課稅;大陸所得併入綜合所得稅,海外所得達100萬才計入基本所得額。
看到「大陸所得」直接聯想「併入綜所稅」;看到「海外所得」聯想「基本稅額且有100萬門檻」;非居住者在臺有賺錢也要就源扣繳,故秒選A。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依所得稅法第2條規定,凡有中華民國來源所得之個人,除法定的免稅所得外,皆應就其中華民國來源之所得課徵綜合所得稅。
B✕ 陷阱
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居住者之海外所得(含港澳)全年合計達新臺幣 100 萬元以上者,才須計入基本所得額,並非「全額」無門檻計入。
C✕ 陷阱
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24條,大陸地區來源所得應併同臺灣地區來源所得,課徵「綜合所得稅」,而非計入「基本所得額」(最低稅負制)。
D✕
依所得稅法第2條及第73條,非居住者若有中華民國來源所得,仍須課徵所得稅,通常採「就源扣繳」方式完稅,並非免稅。
所得來源與課稅方式比較
| 所得來源 | 適用法規 | 課稅方式 | 備註 |
|---|
| 中華民國來源所得 | 所得稅法 | 併入綜合所得稅 | 居住者結算申報 / 非居住者就源扣繳 |
| 大陸地區來源所得 |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 併入綜合所得稅 | 視同國內所得,已在大陸繳納之稅額可扣抵 |
| 海外所得 (含港澳) | 所得基本稅額條例 | 計入基本所得額 | 全戶達 100 萬才計入 (最低稅負制) |
考生常將「大陸所得」與「海外所得」混淆。在稅法體系中,大陸地區所得視同國內所得,須併入一般綜所稅;只有真正的海外所得(含港澳)才適用最低稅負制(基本所得額)。此外,非居住者在臺所得也要課稅(就源扣繳),切勿以為非居住者就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