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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身障五等-財稅行政類科稅務法規大意1129單選題

下列關於所得稅之敘述,何者錯誤?

A所得稅法第14條將所得計分為10類,合計數為綜合所得總額
B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而有中華民國來源所得者,除所得稅法另有規定外,其應納稅額,分別就源扣繳
C臺灣地區人民有大陸地區、香港、澳門來源所得者,應併同臺灣地區來源所得課徵所得稅正確答案
D所得稅的所得為課稅客體
答案與詳解
C
正確答案
C錯在兩岸港澳來源所得是分開計算限額抵稅,不是直接併入台灣所得課稅,答案選C。

為什麼答案是 C

依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及香港澳門關係條例,大陸港澳來源所得應與台灣地區來源所得分開計算,並就已在當地繳納之稅額限額抵扣,並非直接併同課稅,故此選項敘述錯誤,為本題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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