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身障五等-財稅行政類科稅務法規大意112 年第 34 題單選題
關於房屋稅中房屋標準價格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由主管稽徵機關評定
B每兩年重新評定一次
C建造材料、耐用年數、房屋之供求概況皆會影響房屋標準價格正確答案
D評定後由財政部公告
C正確答案
房屋標準價格由不動產評價委員會評定、每3年重行評定,考量建材、耐用年數、折舊、供求等因素。
為什麼答案是 C
房屋稅條例第11條明列評定房屋標準價格應參酌:①建造材料②耐用年數及折舊標準③房屋所處街道村里之供求概況及交通情形。三者全中,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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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房屋標準價格由不動產評價委員會評定、每3年重行評定,考量建材、耐用年數、折舊、供求等因素。
記口訣「3年評一次、評委會評定、地方政府公告」,C 列出的三要素全中。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房屋標準價格應由「不動產評價委員會」評定,不是主管稽徵機關。稽徵機關只負責後續核課稅額,不負責評價。
B✕ 陷阱
房屋稅條例規定每「3年」重行評定一次,不是2年。常與地價稅(公告地價每2年重新規定)搞混,這正是考選部愛設的陷阱。
C✓ 正確
房屋稅條例第11條明列評定房屋標準價格應參酌:①建造材料②耐用年數及折舊標準③房屋所處街道村里之供求概況及交通情形。三者全中,正解。
D✕ 陷阱
房屋標準價格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公告,非財政部。房屋稅屬地方稅,公告主體是地方政府,別被「財政部」誤導。
房屋標準價格評定三要素(房屋稅條例§11)
| 項目 | 評定機關 | 評定週期 | 公告機關 |
|---|
| 房屋標準價格 | 不動產評價委員會 | 每3年重行評定 | 直轄市、縣市政府 |
| 公告地價(地價稅) | 地價評議委員會 | 每2年 | 直轄市、縣市政府 |
| 公告土地現值(土增稅) | 地價評議委員會 | 每年1月1日 | 直轄市、縣市政府 |
房屋標準價格評定最常考「誰來評」「多久評一次」「誰公告」三個角色分工。核心判斷:不動產評價委員會負責評定、每3年重評、直轄市縣市政府公告。考生最容易把稽徵機關當成評定機關(稽徵只負責課稅不評價)、把3年記成2年(地價是2年,房屋是3年)、把地方公告誤認為財政部統一公告。記法:評價委員會才有專業評定權、房屋折舊慢所以比地價評定週期長、地方房市差異大所以地方自己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