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君於民國110年12月3日過世,死亡時遺有下列財產:土地市價2,000萬元,公告現值1,200萬元;銀行存款300萬元,上市股票40,000股,死亡當日收盤價每股60元,每股淨值45元;民國108年5月贈與兒子現金220萬元,民國109年10月贈與女兒現金240萬元。試問甲君110年度遺產總額為多少?
A1,920萬元
B1,980萬元正確答案
C2,220萬元
D3,000萬元
答案與詳解
土地1200萬(公告現值)+存款300萬+股票4萬股×60元=240萬+死亡前2年內(109/10)贈與女兒240萬=1980萬。108/5贈與已逾2年不併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