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身障五等-財稅行政類科稅務法規大意112 年第 50 題單選題
依財政收支劃分法第34條規定,各級政府非依法律之規定或議會之議決,不得發行公債或為幾年以上之國內外借款?
A正確答案
財政收支劃分法第34條:非依法律或議會議決,不得發行公債或為1年以上借款。
為什麼答案是 A
正解。財劃法第34條明定各級政府非依法律規定或議會議決,不得發行公債或為「1年以上」之國內外借款,以防政府濫舉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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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財政收支劃分法第34條:非依法律或議會議決,不得發行公債或為1年以上借款。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正解。財劃法第34條明定各級政府非依法律規定或議會議決,不得發行公債或為「1年以上」之國內外借款,以防政府濫舉債務。
B✕ 陷阱
3年非法定門檻。考生易與公共債務法中短期債務定義混淆,但財劃法第34條明確為1年。
財劃法第34條舉債要件
| 項目 | 內容 | 門檻 | 目的 |
|---|
| 發行公債 | 須法律規定或議會議決 | 1年以上 | 防濫舉債 |
| 國內外借款 | 須法律規定或議會議決 | 1年以上 | 財政紀律 |
| 短期週轉 | 無須議會議決 | 未滿1年 | 調度彈性 |
舉債要不要議會同意,關鍵就看借款期限「有沒有超過1年」。財劃法第34條規定超過1年的借款必須經法律或議會議決,但考選部常故意改成「6個月」「2年」來混淆。很多考生會跟公共債務法的短期債務(未滿1年)搞混,以為要記好幾個數字,其實財劃法只要抓住「1年以上=要議會點頭」這條線就夠了。看到舉債相關題目,先判斷期限長短再決定程序,別被其他年限選項騙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