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身障五等-財稅行政類科稅務法規大意112 年第 10 題單選題
有關綜合所得稅對捐贈列舉扣除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對國防、勞軍、政府及對中小企業發展基金之捐贈,其金額可全數認列
B對符合稅法規定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之捐贈,其捐贈總額以不超過綜合所得總額20%為限
C透過教育部專戶對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運動員捐贈,若指定捐贈特定之運動員,其捐贈總額以不超過綜合所得總額20%為限
D透過教育部依法成立之財團法人私立學校興學基金會,對指定私立學校之捐贈,其金額以不超過綜合所得總額20%為限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綜所稅捐贈扣除額上限:一般公益20%、指定私校50%、政府/國防/勞軍/未指定私校或運動員全數認列。
為什麼答案是 D
依私立學校法,個人透過興學基金會「指定」捐贈特定私校,上限為綜合所得總額50%,選項寫20%錯誤。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綜所稅捐贈扣除額上限:一般公益20%、指定私校50%、政府/國防/勞軍/未指定私校或運動員全數認列。
看到「指定私校」直接聯想個人50%(營利25%),選項寫20%即為錯誤,秒選該選項。
逐選項分析
A✕
對國防、勞軍、政府及中小企業發展基金之捐贈,依法不受金額限制,可全數認列扣除。
B✕
對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團體之一般捐贈,上限為綜合所得總額20%,敘述正確。
C✕
依運動產業發展條例,指定捐贈特定運動員,上限為綜合所得總額20%(未指定則全數),敘述正確。
D✓ 正確
依私立學校法,個人透過興學基金會「指定」捐贈特定私校,上限為綜合所得總額50%,選項寫20%錯誤。
綜合所得稅捐贈扣除額上限一覽表
| 捐贈對象/類型 | 個人扣除上限 | 營利事業扣除上限 |
|---|
| 政府/國防/勞軍/未指定私校或運動員 | 全數(無限制) | 全數(無限制) |
| 一般教育/文化/公益/慈善團體 | 20% | 10% |
| 指定捐贈特定私立學校 | 50% | 25% |
| 指定捐贈特定運動員 | 20% | 10% |
命題者常將「一般公益團體的20%」與「指定私校的50%」或「指定運動員的20%」混雜出題。務必牢記「指定私校」個人上限是50%,而非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