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綜合所得稅對捐贈列舉扣除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對國防、勞軍、政府及對中小企業發展基金之捐贈,其金額可全數認列
B對符合稅法規定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之捐贈,其捐贈總額以不超過綜合所得總額20%為限
C透過教育部專戶對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運動員捐贈,若指定捐贈特定之運動員,其捐贈總額以不超過綜合所得總額20%為限
D透過教育部依法成立之財團法人私立學校興學基金會,對指定私立學校之捐贈,其金額以不超過綜合所得總額20%為限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依私立學校法第62條,透過興學基金會對「指定私立學校」之捐贈,扣除額以綜合所得總額「50%」為限,非20%;若未指定學校則可全額扣除。本選項數字錯誤,即為正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