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身障五等-財稅行政類科稅務法規大意112 年第 1 題單選題
各稅法對違法行為皆有訂定處罰規定,而稅捐稽徵法亦有統一性處罰規定,當兩者規定有不同時,以稅捐稽徵法優先適用,是符合下列何項原則?
A處罰法定原則
B程序優先實體原則
C實體從舊程序從新原則
D特別法優於普通法原則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本題答案為 D,因稅捐稽徵法作為稅務處罰之統一特別規範,與各別稅法規定衝突時,體現的是特別法優於普通法原則。
為什麼答案是 D
對。當各稅法與稅捐稽徵法對違法行為處罰規定不同時,依其統一處罰規範的設計,屬於特別法與普通法的適用關係,應由特別法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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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本題答案為 D,因稅捐稽徵法作為稅務處罰之統一特別規範,與各別稅法規定衝突時,體現的是特別法優於普通法原則。
先抓題眼:題目在問「兩個法規都規定處罰,但規定不同時,哪一個優先」。這不是在問處罰要不要有法律依據,也不是在問新舊法或程序法適用,而是在問法規競合時的適用順位。稅捐稽徵法對稅捐處罰設有統一性規範,性質上屬特別規定,故應選特別法優於普通法原則。
逐選項分析
A✕
錯。處罰法定原則是指處罰須有法律明文依據,重點在「能不能罰」。本題重點是兩個法律規定不一致時「哪個先適用」,不是處罰有無法源。
B✕
錯。程序優先實體原則並非本題核心。題目談的是處罰規範衝突的優先適用問題,屬法規適用順位,不是程序事項先於實體事項。
C✕
錯。實體從舊、程序從新是新舊法交替時常見的適用原則,但本題沒有在比較修法前後的法律,而是在比較不同法律間的衝突。
D✓ 正確
對。當各稅法與稅捐稽徵法對違法行為處罰規定不同時,依其統一處罰規範的設計,屬於特別法與普通法的適用關係,應由特別法優先。
最大陷阱是把『處罰』兩字直接聯想到處罰法定原則而誤選 A。實際上題目不是問處罰需不需要法定,而是問兩部法律規定不一致時的適用順序。另 C 只有在新舊法問題才會出現,本題沒有時間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