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不動產經紀人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107 年第 8 題單選題
不動產經紀業者共同約束專任委託契約之期間,致使不動產經紀業者縱未積極努力撮合,委託人卻因受限於契約而無法另行委託其他不動產經紀業者,該行為將違反公平交易法所規範之那一種行為?
A以著名之他人姓名、商號或公司名稱、標章或其他表示他人營業、服務之表徵,於同一或類似之服務為相同或近似之使用,致與他人營業或服務之設施或活動混淆
B結合
C聯合行為正確答案
D為其他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或顯失公平之行為
C正確答案
多家業者共同約束契約條件,屬水平競爭者合意限制競爭,構成公平交易法上的聯合行為。
為什麼答案是 C
多家不動產經紀業者「共同約束」專任委託契約期間,屬於具競爭關係之事業以合意方式相互約束事業活動,限制委託人選擇自由,典型聯合行為(卡特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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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多家業者共同約束契約條件,屬水平競爭者合意限制競爭,構成公平交易法上的聯合行為。
看到「共同約束」「業者們一起」→ 99% 是聯合行為(卡特爾)。
逐選項分析
A✕
此為「仿冒表徵」行為,涉及使用他人商標、商號混淆消費者,與本題業者共同約定契約期間無關。
B✕ 陷阱
「結合」指事業間透過合併、收購、股權取得等方式整合為一體,屬組織層面的整合,非單純行為上的合意。本題業者仍各自獨立,只是行為一致。
C✓ 正確
多家不動產經紀業者「共同約束」專任委託契約期間,屬於具競爭關係之事業以合意方式相互約束事業活動,限制委託人選擇自由,典型聯合行為(卡特爾)。
D✕ 陷阱
此為公平法的概括條款,屬補充規定。當行為已可明確歸類為聯合行為時,應優先適用該專條,不回到概括條款。
公平交易法四大不法類型速記
| 類型 | 關鍵字 | 主體關係 | 本題對應 |
|---|
| 獨占濫用 | 一家獨大濫用地位 | 單一事業 | ✗ |
| 結合 | 合併、收購、控股 | 組織整合 | ✗ |
| 聯合行為 | 共同約定、合意限制 | 水平競爭者 | ✓ |
| 不公平競爭 | 仿冒、欺罔、顯失公平 | 各類行為 | ✗ |
B「結合」與 C「聯合行為」最易混淆。關鍵區別:結合是「組織合一」(變成一家或互相控制),聯合是「行為合一」(仍各自獨立但約定一致行動)。本題業者各自經營,只是共同約束契約條件,屬行為合意,為聯合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