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不動產經紀人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107 年第 5 題單選題
依不動產委託銷售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規定,買賣雙方價金與條件一致時,委託人應與受託人所仲介成交之買方另行簽訂「不動產買賣契約書」,並約定由委託人及買方共同或協商指定地政士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及相關手續;如未約明者,由何人指定之?
A委託人正確答案
B受託人
C買方
D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A正確答案
依不動產委託銷售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未約明地政士時,由委託人(賣方)指定。
為什麼答案是 A
正解。依不動產委託銷售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規定,買賣雙方未約明地政士時,由委託人(賣方)指定。因為委託人是產權所有人,對移轉登記最具利害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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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依不動產委託銷售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未約明地政士時,由委託人(賣方)指定。
口訣:房子是誰的,誰最後決定!委託人=賣方=屋主,有最終指定權。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正解。依不動產委託銷售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規定,買賣雙方未約明地政士時,由委託人(賣方)指定。因為委託人是產權所有人,對移轉登記最具利害關係。
B✕ 陷阱
錯誤。受託人(仲介業者)雖負責仲介,但非產權所有人,不得擅自指定地政士。常見陷阱是誤以為仲介「全包到底」,實際上指定權仍在屋主。
C✕
錯誤。買方雖為交易當事人之一,但在未約明情況下,法規將指定權歸於委託人,而非買方。因委託銷售契約是委託人與受託人間之關係。
D✕
錯誤。地政士指定屬私權行為,主管機關不介入當事人私法自治事項。主管機關僅負監督定型化契約是否違反應記載事項,不介入個案指定。
不動產買賣地政士指定順序
| 情況 | 指定方式 | 法源 |
|---|
| 雙方有約定 | 依約定辦理 | 契約自由 |
| 雙方共同指定 | 協商合意 | 應記載事項 |
| 未約明時 | 由委託人指定 | 應記載事項(本題) |
易混淆「委託人」與「受託人」。委託人=賣方(屋主),受託人=仲介業者。本題考點在於產權移轉事項的最終決定權歸屬產權人(委託人),而非代為仲介的業者。